併購賣方隱含的5個目的

往往坐下來與併購賣方聊,試著釐清出售公司的目的時,我們常發現業主並沒有釐清真正需求,或是沒有告知實情,這亦可能讓後續建立買方輪廓時遇到困難。

併購賣方希望達成的目的舉凡如下,單一或多重原因可能同時發生:
 
  1. 缺乏需要成長所需的資金;
  2. 缺乏營運資金;
  3. 投資者(其他股東)希望退場;
  4. 股東結構調整的需求;
  5. 經營者希望退場移轉;
以上五種可能對應不同的處理方式,包含增資(capital increase)、資本重組(recapitalization)、出場的流動性事件(liquidity event)、或股權結構調整(consolidation of the shareholder base)、經營權轉讓(ownership transition)。

以上包含增資、資本重組等因素是基於資金因素,股權結構調整與經營權轉讓則與股東結構、經營權有關。

如果你已經是可以證明收入、盈利能力的公司,基於募集擴大運營、加速增長所需資本,且希望持續擁有經營權,可以透過增資解決,您應該準備好公司基本資料,找尋基於某些主題(成長型、產業、類型)的投資基金、CVC或投資人,不過也可能在短時間的募集投資後,在若干年後衍生出前述如有股東希望出場的流動性事件(liquidity event)或調整股權結構的需求,所以一旦希望對外部投資人進行股權募資,擬定中長期的計畫如IPO等目標。

如果是遇到營運資金(或是債務)的問題,而且金融機構無法再協助融資的問題時,找尋願意以股權融資的機構或投資者、或設法調整資本結構都是可能的選項之一,這時候要評估的面相也會相對不同。

如非是人生規劃等因素希望出讓經營權,常見到併購賣方實際隱含的需求往往是資金層面的問題,資金層面背後又牽涉到營運、產業與資產狀況,以及可信度的問題,更不容易的是又往往有時間上的壓迫,確實都需要花上一些時間才能釐清。

由以上目的的確認,我們才能進行開始建立併購案可能的走向與買家的可能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