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頂讓值多少?設備、裝潢估值3步驟

店面裝潢到底該算不算在頂讓價中?用了多年的設備我又該怎麼出價?BGo為您整理店面頂讓估值的重點。
在那之前,您可以參考我們這篇文章,確認您的頂讓,不只是在找「店面承租權」的買家而已,而是對您營業成果有興趣的買家。
請點此參考
<您的頂讓是營業轉讓?或店面承租權移轉?>
近年因外送、電商、團購等趨勢,原本店面用以導流,但許多店面事業也開始拓展網路生意,所以開始有非「來店消費」的營收,實際上原本僅以店面價值推估的模式,或許會越來越侷限於「轉讓店面使用權」的店家,如果您是店家,但又有很多營收占比來自網路、團購這類非來電消費的類型,那您或許應該試著以「賣公司」、「出售公司」的角度思考,估值才能公允,可以參考我們這些文章:
<賣公司前怎麼準備?出售公司前最重要5件事>
<公司買賣前要知道的3種架構-併購賣方必看-完全退場、經營權出售以及策略性出售股權>


因此,本篇文章適用的店面頂讓,指的是僅「店面使用權」的移轉狀況,如果你的店面或公司有很大營收占比為「非來店消費」的營收,可能就必須以公司出售的角度思考。
 
1.設備的價值只有在買家將延續店面原有營業項目時才有討論價值。

2.設備可以分為兩類:A清單(可拆卸)與B清單(不易拆卸),依兩種類型有不同估值方法。

3.最終當然仍是雙方心滿意足、能成交為最終標準,但合理的估值方式,是買賣雙方共同的語言,買家也可藉此將店面的價值重新聚焦在未來的經營策略上。
 
文章目錄:
1.店面設備定義
2.頂讓店面的兩種類型
3.設備估值的三個步驟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店面設備定義


對店面事業來說,所謂的設備指的是什麽呢?
 
牆上的立扇算不算設備?
店面裡使用的音響算不算設備?
廚房裡的電冰箱跟烤pizza用的窯算不算?
備用的桌椅算不算設備?
自助洗衣店中為了讓客戶打發時間的大螢幕電視,算不算設備?
自助洗車場的換幣機呢?

對很多的頂讓案件的買方與賣方來說,這些定義其實很模糊,也就是因為模糊,在實務業界上,常常見到頂讓案件先將所有裝潢成本也當作營業設備,並將所有成本打一個折數(常見30%),賣方再乘以2倍當作頂讓的開價。

舉例來說,一間店全部期初的名目投資金額是200萬,賣方或頂讓仲介可能開120萬(200萬X30%X2)當作頂讓金。

但對於買方而言,實務上難以理解這些名目投資金額的真實性,也很難清楚這樣的金額究竟包含哪些清單,雙方最後淪為彼此討價還價的情況,十分沒有效率。


 
裝潢究竟是不是設備?

我們應該來看一下設備的定義,所謂的設備,指的是:
 
用來提供商品或勞務的生產,或是管理的目的而擁有,且其未來可以使用的期限超過一年的產品。

這樣裝潢算設備嗎?

首先,裝潢的定義很模糊,某些裝潢是為了提供勞務、商品而規劃,例如窯烤店的爐子等,這些在買主承接後如經營相同的營業項目下仍能貢獻生產,則應該計入,但在大多數的頂讓案件,買主不見得惠承接營業項目,那裝潢就必須更深入思考是否可以納入估值。

 
頂讓店面的兩種類型

「您接手頂讓後要做相同的項目嗎?」這通常是我們問客戶的第一句話。

廣泛說,頂讓店面分為兩類,承接部份或全部的營業項目的「營業轉讓」,或是從事完全不同項目的「店面轉讓」。

在這個標準下來看「設備」的定義。我們會發現有許多頂讓案件轉手後,其實新的業主所生產販售的商品已經不是同一類的商品,在這情況下,對買方來說,設備定義就不一樣,所以,進入設備估值前,我們應該將頂讓案件分為兩類:


 
第一種:接手後不同營業類型的店面轉讓

 
在這種情境下,新接手的業主不延續原來的營業項目,且新的營業項目與原有的營業項目完全無關,換句話說,頂讓案件並不包含營業轉讓。

舉例,原來經營日式餐廳的店面,轉讓後新業主經營的是手機通訊行,在這情況下,設備將不適用新的營業範圍,頂讓案件的價值其實僅僅在於店面的承租權,比如在某熱門商圈,原業主與房東簽約期間仍有五年,但新業主希望承租下次店面,那這種頂讓案件,在我們的看法裡,其實就只是店面承租權的轉手,設備的計價較難納入頂讓案件的估值。

如果您是營業小有成果的店家,遇到指示要找營業店面承租的買主接手時就很可能對出價失望。可以參考我們這篇文章
<您的頂讓是營業轉讓?或店面承租權移轉?>。
 
第二種:接手後延續相同營業類型的「店面營業轉讓」
 
在這種情境下,頂讓案件的買方在接手後將延續原來的營業項目,則許多生產器具可以延用,此情境下,買方務必與賣方溝通,確認其頂讓的報價包含哪些設備的清單。
 
 
設備估值的三個步驟

我們通常以三個步驟來確認設備估值:
 
1.確認設備清單
2.將設備清單分為A清單與B清單
3.針對A.B清單分別估值

 
第一步驟:確認設備清單

切記,如果您要頂讓,清單必須確認清楚,目前網路刊登頂讓案件的平台,在這個訊息上十分缺乏,買方只看到一個頂讓案件的報價,但卻很難知道這個報價包含了哪些設備,未來是否可以沿用,所以對於頂讓價格以及其資訊的落差,常常有搓合的難處。

(工商一下:B-Go團隊為了避免此狀況,在我們平台刊登的頂讓案件,設備項目有分別列出,以利後續估價)。


第二步驟:將設備清單分類

確認清單後,請將清單分為兩類:
 
A清單:可輕易拆卸的設備:舉例來說,文章一開始提到的立扇,音響,電冰箱,還有洗衣店裡的大電視,或備用桌椅,我們都可以把他當作是可輕易拆卸的設備,由於容易拆卸,賣家亦可在拆卸後自行賣出。

B清單:難以拆卸的設備:這裡指的難以拆卸,並不一定是不能拆卸,而是拆卸成本可能很高,也可能破壞設備狀態,舉例前文所提到的窯烤設備,就算是堪用的設備,但因拆卸不易,亦不見得適用在其他店面,所以這些設備在二手市場價值不高。

第三步驟:A.B清單分別估值
 
A清單:市價法推估
B清單:以折舊推估計算

A清單裡的設備,我們可以採用市價法再打個折數來計算。
(這裡打折的意思是,賣方在頂讓發生時可以省下這些設備的處理費,所以會有一個折數,切記不是漫天喊價呦)。

換句話說,立扇假設市面上二手價格含安裝是800元,音響是12,000元,大電視是8000元,備用桌椅一批是5000元,則這些設備可以依照使用年限分別打6~8折的金額作為估值。

B清單的設備,我們可以以5年為單位計算折舊。

為何是5年?或許有些頂讓案件主告知,他們與店家簽的租約是10年,設備購買時一開始就打算用10年,折舊應該也按照10年折舊才對。

其實設備的折舊年限,在財政部的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中可以查到,如果以一般店面會用到的設備與折舊年限如下:
 
生財工具:5年
商店用簡單設備與簡單隔間:3年
茶,酒,飼料與飲料及其他食品製造與加工設備:7年
空調設備(窗型/箱型冷暖氣):5年
 

決定折舊年限後,我們要來決定一下殘值,一般來說,這類設備的殘值很低,約莫在0.5折~1折之間,且需扣除拆除費,通常若非高單價的設備,否則應該可以視為0殘值。

好了,有了殘值與折舊年限,我們可以依平均年限折舊法,簡單為窯烤設備與自助洗車場的換幣機設備估值了,平均年限折舊法的意思就是,這個物品的期初帳面價值,在折舊年限到了後只剩下殘值,這中間每年得折舊攤提,我們採用簡單平均來計算,公式很簡單:

 
年度折舊=(期初帳面價值-殘值)/折舊年限

所以假設窯烤設備期初建置的成本是20萬元,殘值是0,目前使用了三年,第三年結束,您要將店面頂讓時,這個設備的現值可以用以下公式計算:

年度折舊=(20萬-0)/5=4萬元

這個的意思是,你使用這個窯烤設備每年的折舊費用是4萬元,而您已經使用了3年,折舊費用是12萬,這個窯烤設備的現值是8萬元(20萬-12萬)。

這樣您了解怎麼計算店面的設備價值了嗎?


最後,雙方能心滿意足成交的價格最重要!

 
再次提醒,本文所稱之頂讓,其實是包含資產出售與營業轉讓兩個概念,B-GO不認為頂讓這個詞可以形容此類的交易類別,僅作為約定俗成使用,業主應該思考出售事業的架構,另外,我們講這麼多,但其實最重要的是,買賣雙方有默契,能成交是最重要的,畢竟頂讓業主與買家實際經營事業,會看到更多我們沒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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