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盡責調查)是什麽?併購術語說明

為避免對許多術語的理解成了併購的障礙,BGo併購情報的小編成立「併購術語學堂」,今天就來理解什麽是併購過程中常常提到的術語DD(盡責調查)吧。

DD(盡責調查)是什麽?為何需要盡責調查

DD是併購過程中不可少的流程之一,DD是due diligence的縮寫,指的是針對併購標的的盡責調查,在英文中due diligence指的是由併購的買方針對標的企業全面性的審查,釐清資產、負債以及其商業潛力,而在日語中,也常常用買収監査 (デューディリジェンス) 或是資產審查來指稱DD之盡責調查過程。

併購買方執行DD(盡責調查)是為了更清楚併購標的的風險、運營能力與商業價值,並據此進一步定價,簡單地區分盡責調查的執行層面如下:
  • 財務盡責調查:審視標的公司負債、淨資產與盈利能力等,以及或有負債;
  • 法務盡責調查:審視標的公司之法律條約、合同、許可、或是其他可能的爭議與訴訟;
  • 營運盡責調查:審視標的公司的營運資源,作業流程、人力資源、業務潛力與合併綜效等。

DD(盡責調查)階段通常在簽署NDA、MOU或LOI之後

盡責調查前,必須簽立那些文件呢?當然NDA是必要的(NDA是什麽?請見我們這篇文章),除此外,由於併購賣方必須於盡責調查階段開放財務、營運資料,甚至包含負責人或公司過往簽訂的法律合約、歷史的政府來函、員工、客戶與供應商等資料,通常會在確定併購買方的收購意圖、可能的收購價格、架構後,簽訂基礎性的協議後才會執行。這些基礎性協議依雙方簽署的形式,或許是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或是LOI(Letter of Intent)的形式,或是常見的「出價要約書」,這些文件目的都是為了「更長期的合作關係、併購意圖」。

通常在這個階段,併購條件與架構大致上已有輪廓,買方亦有提供一個非約束性報價,移交規劃或是雙方的合作模式,所以才正式向賣方提出要約,達成一定共識後才會進入盡責調查階段。而調查的過程目的是降低併購買方可能風險,也是有許多的案例,在DD後發現未預期風險、或公司策略改變而終止收購。


盡責調查通常委由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以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模式進行

由於盡責調查是為了降低併購買方未知風險,盡責調查的執行單位通常由併購買方聘雇(只是賣方亦可提出對買方未來收購價金的財務計畫的調查要求),很少情況會由併購買方自行執行,因併購過程中隱含的風險與利益與併購買方的員工不一致,甚至可能發生衝突,或是難以利益迴避的情況,尤其是當併購買方是公開發行公司時,倘併購過程盡責調查不夠公開透明,未委託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執行、提出意見書,則往往會讓精明的股東產生質疑。

是否適合由雙方的仲介顧問(Dealmakers)來協助盡責調查?實務上在小型的案件中是有這樣的情況,但併購仲介顧問收費模式往往是佣金制,或將因公司併購受益,通常是不應該兼任任一方的委託執行盡責調查為佳,會以服務提供方(Service Provider)的機構為主。

這往往也是中小公司買賣窒礙難行之處,許多中小業主稅報並不符合真實情況,低報、高報都有可能,或是先出貨發票慢慢收以致庫存驟降但營收卻沒有跟著掉下來,或複雜的股東往來、子公司關係交易、銀行金流匯款個人與公司混用,記帳與損益表中費用與成本未切分,或甚至有非金融機構的借貸、質押、票據往來等,都可能使買方難以確切釐清標的公司的財務現況,亦會影響賣賣雙方對價值的認定,增加盡責調查難度與溝通成本,我們遇過中小企業的業主,在我們建議後,正式委託出售前,花了很多的時間整理這些資訊,降低買方未來調查的難度。

您是併購買方?或是併購賣方嗎?在執行併購過程有疑慮嗎?歡迎與我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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