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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再生能源政策

美國與中國在碳排放總量上合計加總接近世界的一半。歐巴馬時期曾承諾要在2025年前減少溫室氣體26~28%,並願意在財務上提供30億美元,幫助落後國家達成減碳目標,但在歐巴馬卸任後,川普領導的聯邦政府推翻前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政策,並於2019年退出巴黎協議。 川普不願支持氣候變遷的相關政策,使得在這段時間的美國,大多是由州政府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的政策,例如加州、紐約等在汽車排放、碳定價上的政策,以及許多的民間組織,有時你不得不佩服美國民間的力量,在許多著名的大學如Duke等,都有成立因應氣候變遷的研究小組與智庫,並對未來的政府提出相關的建議。 大選後拜登組成的準內閣顯示了他將因應氣候變遷視為最重要的任務,而在2020年12月22日美國國會通過9,000億美元的紓困法案之際,較少被台灣媒體提及的是,在這份5000多頁的紓困法案中,也包含了太陽能、風能在內稅務減免延長,以及美國國會近13年以來首次以調整能源政策的方式支持因應氣候變遷,我們可以將之視為美國國會兩黨在未來氣候變遷、再生能源的支持上很有可能達成共識。   美國的再生能源政策 在2020大選結束,拜登即將於2021年1月接任總統,與川普最大的不同是,拜登在選前便已定調,重新將氣候變遷作為最重要施政方針並希望2050年前達到0碳排,預估到2035年前支應氣候變遷的預算高達2兆美元,其在選前提出的政策包含: 拜登選前有關氣候變遷、再生能源的政策 1. 對石油/天然氣營運商制定更高的甲烷污染限制,禁止繼續在公共土地上提供石油/天然氣廠商新的租賃契約,並對輕型、中型的新銷售汽車制定規範確保達到0碳排的目標,這個政策完全推翻川普基於能源自主的理由,對石油/天然生產商較為寬鬆的態度。 2.預計在10年內投資4,000億美元用於再生能源與創新。 3.2035年將美國建築庫存的碳足跡減少50%,並結合家電電氣化,為工業用的現場提供再生能源的發電方案。 4.預期在2030年前部署超過500,000個新的公共充電站 可以觀察,拜登希望透過擴大公部門的投資,加速再生能源發展,但由於選後的美國國會,很可能落入兩黨分治,大型的公共建設預算恐怕在國會將有共和黨的阻饒,即使兩黨在綠色轉型的議題上的意見一致,但倘若2021年的經濟復甦加快,對共和黨來說,優先的議題恐怕是政府的債務而非需要大筆資金的公共建設。 另外,我們可以觀察拜登的準內閣人選,來作為未來執行再生能源政策時的參考:   拜登與再生能源、氣候變遷有關的準內閣人選  能源部 Jennifer Granholm   12/19時拜登任命Jennifer Granholm為能源部長。 今年11/7時,Jennifer Granholm在The Detroit News發表了一篇社論(Link),在這篇文章中強力支持以低碳經濟推動經濟復甦,並支持政策激勵,尤其是針對密西根的汽車產業,在電動車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需要政策制定者以更大的支持幫助他們綠色轉型,並協助供應更多的就業人口從事清潔能源相關的工作。 這一點呼應Jennifer Granholm這位前密西根的州長,在2008年時在密西根州推動一項組合性的法案,提供產業誘因並要求在2015時,密西根州的10%的能源需要來自再生能源,請注意,Jennifer Granholm在2008年提出此法案時,正巧也是經濟上遇到金融海嘯重挫之際,所以她會支持以清潔能源作為經濟復甦的手段並不令人意外。 但在美國,能源部長統籌的項目很大一部分是針對國防議題,究竟Jennifer Granholm是否能複製其在密西根的經驗,仍有賴觀察。   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Michael Regan   EPA的職責是確保美國的人民擁有乾淨的空氣、水與土地,並須監督、通過對有害污染物的國家標準,包含監管汽車、卡車、油氣井、工業設施與發電廠的污染,未來將另外負責訂定美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目前Michael Regan是北卡羅來納州環境保護部門的主管,並在任職期間推出北卡羅納州的減碳計畫,包含在十年內減少70%北卡羅來納州發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可以預期在Trump任職期間放寬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家用電的效能標準都將會重新調整,對於石化的能源業者來說,將會加速使用低污染、低排放的技術。   環境質量委員會(Council on Environment Quality, CEQ) :Brenda Mallory   這是總統辦公室的一個部門,作為聯邦政府制定環境政策的幕後角色,並負責監督所有主要基礎建設的環境評估,其中包含石油的管線。 Brenda Mallory是一個針對環境議題的律師,目前是南部環境法律中心(Southern Environmental Law Center)監管政策的負責人,同時,Brenda Mallory也是杜克大學Nicholas Institute邀集提供未來白宮因應氣候變遷政策建議Climate 21的專家之一(可見Link) 國家氣候協調員(Domestic Climate Coordinator):Gina McCarthy 國家氣候協調員的工作是負責協調國會與聯邦機構之間有關氣候議題的行動方案。 Gina McCarthy是前歐巴馬政府環境保護署的負責人,目前Gina McCarrthy是Natural Resource Defense Council(NRDC)的CEO,這個機構針對氣候議題,起訴Trump政府超過100次,她是相當激進的環境保護人士。     12/22首次國會能源政策討論 拜登在12/19公布以上的準內閣名單後,直接宣示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12/22美國國會第116次會期通過新一輪9,000億美元的財政刺激方案,但除了因應疫情的措施外,其中也包含因應氣候變遷的政策。 這次通過的法案被視為是在布希之後,國會首次基於因應氣候變遷的原因修正能源法案,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件事發生在川普的任期內,我們認為這是兩黨對於未來政府投資綠色能源轉型作為經濟復甦政策手段的重要共識,其中ITC與PTC的延長,更造成這段時間美國太陽能股的大漲。 有關這個法案,我們整理重點如下:   再生能源研發計畫 未來五年將授權350億美元將用於再生能源的研發,包含10億美元用於研發適用於風電與太陽能的儲能科技,15億美元用於新太陽能技術的示範使用,21億美元用於先進的核能技術,4.5億美元用於環境減碳的技術,以及其他的包裹政策,包含40億美元在太陽能、風能、氫能與地熱發電的研發,17億美元用於協助低收入家庭安裝再生能源的補助,26億美元用於能源部的永續運輸計畫、5億美元用於減少工業排放的研究,另外亦有安排29億美元用於提供前期新創能源的投資,以及數十億美元將用於研發碳捕抓與封存的技術。 延長風電發電設備的生產稅收抵免(Production Tax Credit, PTC) 美國聯邦政府對風電的生產稅抵免從2014年起逐年遞減,原訂2019年後所興建的風場將不提供生產稅收抵免的優惠,所以美國業者在2019年積極興建風場,當年就新增了12.7GW,而再延期一年後,此次國會在延長一年,2022/1/1前開始興建的風場都仍能享有部分稅務的優惠,而後逐年減少。 延長發電設備的投資稅務抵免(Investment Tax Credit, ITC):這項抵免適用於太陽能設備、燃料電池、小型風電計畫、小型渦輪機以及電力系統,原訂在2020/1前興建的太陽能設備抵免比例為30%,接著逐年降為2020年的26%、2021年的22%,直到2022年的10%。本次延長保留26%直到2023年1月1日。 離岸風電的投資稅務減免(Offshore Wind Tax Credits) 直得留意的是本次針對2026年1月1日前開始建設的離岸風電,允許其投資稅務抵免比例可以維持在30%。 碳捕獲與封存稅務抵免(Carbon Sequestration Tax Credit) 碳捕獲、封存主要是針對既有的石油與電力廠,可以透過碳封存技術減少二氧化碳的流通,原訂每公噸50美元的地質封存抵免額度將於2023年到期,而此次修正延長至2025年底,換句話說,只要此項設備或技術的建設早於2026年1月1日都能適用。 其他包含許多商用建築中使用高能源效率技術者,每平方英尺減收稅務1.8美元,燃料電池(氫燃料)之機車與汽車、生物燃料生產商的抵免額度,並減少氫氟碳化合物(HFC)的使用:HFC是常用於空調或冰箱的化合物,再造成全球暖化的破壞中,較二氧化碳更高,本次法案要求未來15年內,HFC的生產與消費必須減少85%。   12/22的法案中有關氣候變遷的法案,我們認為相當重要,不只是在氣候變遷相關的政策上,提前與川普一貫的主張切割,也提前顯示兩黨在此一議題的共識,也讓拜登在交接後貫徹選前諸多重大能源相關的基礎建設,有更多的期待。 另外,在2021年值得關注的是,美國聯邦是否會介入碳定價的制定,雖然美國政府早在布希時期就已開始進行碳定價與成本的估算,但聯邦政府一直沒有推出相關的政策,目前在美國有11個州已經頒布實施碳定價,分別是西岸的加州、東北岸的另外十個州(包含Connecticut, Delaware,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與New York等組成RGGI的聯盟)。 對比歐盟即將在2021年提出碳邊境稅,美國聯邦在探定價上落後許多,但碳定價是會影響一般民生的生活成本的,Biden在兩黨分治的政治僵局是否有能力推出此一法案?如果沒有,在歐盟預計2022年實施碳邊境稅時,該如何因應?這非常直得關心。 2021年11月聯合國即將舉辦氣候變遷大會巴黎氣候協定會議(Glasgow COP),我們認為拜登有充足的時間,在11月前提出中長期的計畫,而進一步在11月時對全世界宣告,與中國是否進一步在氣候變遷的議題上合作?全世界有沒有能力放下地緣政治的競爭,在氣候變遷的議題上達成共識?倘是,則再生能源產業無疑將是中長期的綠色轉型計畫,不只國家,包含企業、投資人都將展開新的競逐。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再生能源#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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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再生能源政策

歐盟是發展再生能源最積極的國家之一,早自2009年歐盟就已通過氣候與能源案,原訂在2020年時再生能源需達到最終能源消費的20%,較1990年減少2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爾後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目標不斷提高,2011年時的目標是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80~90%,2014年歐盟公布<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綱要>的草案後,提出溫室氣體2030年須較1990年減少40%,再生能源提升為27%。 今年疫情期間,投資在再生能源產業視為經濟復甦的手段之一,更提出要於2030年減碳55%,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目標。 歐盟為因應未來綠色轉型的目標,提出一系列的投資計畫,B-Go團隊分別整理其Green Deal與今年提出的經濟復甦計畫中有關綠色轉型的部分,希望能更進一步理解產業的方向。   European Green Deal 歐盟將有關因應氣候變遷的政策列為行動方案Green Deal,這可以視為歐盟在能源轉型政策架構下的具體行動,自2019年European Green Deal通過後,B-Go團隊便持續追蹤,我們依照再生能源的種類簡要說明: 氫能 歐盟議會在Next Generation EU計畫中,將氫能列為投資的優先項目,其行動方案具體為: 2020~2024年-預期投資50~90億歐元,安裝6GW的再生氫氣電解槽,並生產100萬公噸的再生氫氣。 2025~2030年-氫氣需成為電力網絡設備中的一環,計劃生產1,000萬公噸的再生氫氣,並投資260~440億歐元安裝40GW的再生氫氣電解槽。 2030年後-預期將在難以減碳的基礎設施中大規模地應用。 減少甲烷排放 除了二氧化碳外,溫室氣體也受到甲烷排放的影響,現有人為甲烷佔全球排放的59%,大多是來自農業、化石燃料與能源。歐盟預期在2030年時減少人為甲烷排放量29%,在今年10/14時正式發佈減少甲烷排放的計畫(Link),其中涉及追蹤能源部門甲烷的排放等。 離岸再生能源 歐盟國家不管在市場或是技術上,一向是風力發電的領先者,預估自今年到2050年希望吸引8,000億歐元的投資,挹注在離岸風電的項目,包含研發、技術與建設,根據估計,約三分之二得資金將用於資助相關的電網基礎設施,三分之一用於離岸發電的項目。今年11/19時發布(Link),其中包含離岸風電的目標:2030目標是60 G.W的離岸風電,2050時達到300 GW,另外也提出了潮汐發電的中長期目標(如下圖5)。     另外,為了發展離岸的再生能源,歐盟在Green Deal中特別提出三點: 整合歐盟海界:由於歐盟轄下包含地中海、黑海等區域是跨邊境的,歐盟尋求了跨境的合作方式,提出新的離岸風電與供電網路的模式,整合歐盟的海上界線,以及離岸風電港口的基礎建設。 發展泛歐盟體系的離岸風電供應鏈,並將投資在離岸風電的技術,以維持歐盟領先的地位,並加強協助特定產業的勞動力增加風力發電的技能。一方面解決經濟結構轉型失業的問題。 投資整合:歐盟致力於減少投資的不確定性、簡化投資方式、通過在Invest EU內部的混合機制,促進跨界合作項目的發展,連結民營與公部門投資離岸風電項目的方式,並讓沒有海岸線的會員國可以透過資金挹注、投資取得收益的方式參與離岸再生能源的策略。 歐盟的<經濟復甦計畫>   歐盟在今年5月與9月正式所提出2021年「可持續的成長策略」(Link)中提出復甦計畫(Recovery and Resilience Plans),其中特別強調數位化與綠色轉型(Green Transition)。 在綠色轉型的部分,疫情恢復的前幾年將會挹注超過6,725億歐元的貸款與財務支持,透過產業鍊的綠色轉型與數位化來協助歐盟經濟復甦,並明確定義未來歐盟所有國家中所有的復甦計畫都必須有37%用於支持因應氣候變遷,並推出了歐盟的旗艦投資方案以支持強勁復甦,B-GO團隊節錄其中與綠色轉型有關的重點項目: 電力 將支援安裝6GW的氫氣電解槽,並計劃支持建築內電力與整合至2030年目標500GW的再生乾淨能源的40%,並立下在2025年前歐洲範圍內生產、運輸再生氫氣達100萬公噸。 建築裝修 歐盟希望透過改善公共與私人建設中的能源配置,加速實現氣候的目標,並創造就業機會,目標是在2025年時,建築中電能的翻新能加快一倍。 充電站 至2030年歐盟旗艦投資計畫的目標是100萬個充電站以及1,000個氫氣站,並期望在2025年前完成充電站30%、氫能站50%的達成率。 展望2021:歐盟的<碳定價以及碳邊境稅> 碳定價與碳邊境稅 分別要解決的是:高碳排放商品與低碳/0碳商品的成本計價問題,以及高碳排放生產與低碳/0碳生產國家的競爭力問題,再納入碳價後,石化等高碳排放產業的價格將須額外考量環境成本,相較之下再生能源或是低碳生產的商品就會更有競爭力。而碳邊境稅,要解決的問題則是,假設國家與國家間對於支持氣候變遷的政策力道不一致,則因支持氣候變遷採用較成本較高的國家,將使其企業受到高碳排放國家商品的不平等競爭。 碳的定價有兩種模式,一是碳交易制度,指由政府發放一定的碳排放量核可證,由民營企業在交易所交易搓合,第二種是碳稅,兩種都建立在將排碳的「社會成本」加回產品訂價中。在巴黎協定中,明定碳價的水準在2020、2030年前都需達到每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約40~80美元以及50~100美元,目前全球的平均碳價僅2美元,台灣大約是40元台幣。這顯示在未來,高排碳產業支應碳定價的成本將會急速上升。 歐盟在碳排放制度上,建立了市場穩定儲備的制度,透過拍賣碳權取得收入,預計在2021年起,會將碳權拍賣的收入轉而投入能源轉型與創新低碳技術的研發,而2021年同時歐盟也將重新提出碳交易體制的修訂法案,預期將會擴大碳排放交易的體系,例如德國預計2021年會將運輸與建築部門納入碳排放交易制度。 除了以導入碳定價來調整、加速歐盟境內產業往再生能源的方向發展外,可以預期此一同時,為避免當地企業相較其他高碳排國家生產商品的不平等競爭,並提高歐盟本地供應鏈的競爭力,針對高排碳、能源密集國家將會課徵碳邊境稅(Carbon Border Tax)。 根據歐盟議會,2021年6月前歐盟必須完成「碳邊境稅率調整機制」的設計,而預期最早開始施行,可能是2022年,屆時將會對台灣出口歐洲的產業競爭力有重大的影響。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再生能源#歐盟# Green Deal

投資市場

未來能源產業藍圖

  再生能源只是統稱,大家都不陌生,但這些所謂「再生能源」如何在轉換為電能後,仍須傳輸、儲存到終端消費者的網絡中,而在此一價值傳遞的過程中,現有能源產業的架構、設備、網絡是否可行,將會關係到再生能源是否能普遍推廣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們還是得回到能源產業來討論,而不能僅就「再生能源」的定義探討,將會無法看見全貌。 能源產業是個相當複雜的產業。我們試著簡化以能源由產出到終端消費者的過程,將之區分為「發電業」(Power Generation)、「電力傳輸與配送」(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儲能」(Storage)、與「終端應用」這四大類作為研究的界定,實務上當然不只這些,還有涉及製造商、電力效率解決方案供應商、資源投資者(如追求固定收益的資金管理業者、物產業者)、終端應用的生產與服務商等,我們也會盡可能地涵蓋。 界定產業與市場後,我們將會說明未來能源產業將有哪些趨勢。     石油需求增長的時代剩不到10年 據IEA在2020年10月發表的<World Energy Outlook 2020>預估全球石油需求增長的時代將在10年內結束。 預計在經濟受疫情影響的情境中須等到2026年後才能回到2019年的水準,但整體石油需求仍將緩步成長。我們認為這是保守的看法,石油在石化領域作為原料確實仍可能因為經濟復甦增長,但在各國綠色能源政策加速下作為運輸燃料的需求將會更早面臨下滑。 長久以來,追求固定收益的資金投注在石油與天然氣的生產上,這個產業本身因為美國頁岩開發技術的創新,足以滿足長期以來石油天然氣需求增長中的60%,中東與非洲的石油/天然氣生產商已經面臨一次嚴峻的考驗,而在可預見再生能源興起的過程裡,可以預期資金將會持續從石油、天然氣中撤離,在2020年,石油、天然氣的投資已經下降了30%,轉而取代的,將會是更加多元的發電資產,根據Wood Mackenzie,投資在太陽能、風電與儲能的金額不斷攀升。 如果我們研究一下資本市場的反應,從標普油氣開採的ETF XOP(SPDR S&P Oil & Gas Exploration & Production)與太陽能ETF(Invesco Solar)做個對比,很明顯可以發現即使在次級市場,投資人也已經做了選擇。   多元化的發電源   建立在美國與歐盟相繼立下的2050年碳排放達到中和的目標(中國是2060年),將轉而依賴自然資源為主的發電來源。根據IRENA的估計(如圖3),2050年時,裝機容量8,500GW的太陽能、6,000GW的風能將成為主流,其他如氫氣、生質能源也都有不小的成長幅度。     太陽能走出谷底,風電加速成長但仍有技術難題   中國市場一直在成長,Mordor Intelligence預估2020~2025中國的太陽能市場CAGR超過12.33%,而在美國部分,美國太陽能公司在2020年的第三季安裝了3.8 GW,較2Q成長了9%,而美國國會在今年年底最後一個會期又延長太陽能設備的投資稅額抵免年限。 這件事的影響不只是大型的太陽能發電站,也因太陽能系統的成本下降,加州下降了45%,德國下降了66%,住宅太陽能系統的市場也在今年開始成長,以美國住宅太陽能板供應商SunPower提供的數據來說,一套美國一般家用的太陽能系統花費大約已經降到2萬美元以內,如果加上美國政府對投資太陽能設備的稅務抵免,已經在經濟上開始產生誘因。根據預估,2020~2025年家用太陽能系統的複合成長率將超過12%,印度推出住宅太陽能設備30%的補貼,韓國也在2022預估在1/3的家庭中安裝太陽能電板,在韓國的計畫中,所有新建築都必須安裝太陽能板。 在太陽能發電的領域,我們看到幾個機會。   逆變器(PV Inventer)中的功率元件 英飛凌、On Semiconductor、CREE 等都有推出太陽能的Sic Mosfet,使用SiC Mosfet即使成本較高,但也將可提高太陽能的功率,SiC Mosfet不僅僅用於EV車(如Tesla Model 3),也可用於充電站,甚至是未來家用的微逆變器都可能普遍採用,台廠中有許多公司亦佈局多年,包含中美晶下的環球晶致力於SiC Wafer、以及漢磊、太極,另外二極體廠強茂、朋程以及兩者持股的茂矽都在此領域佈局好幾年。   微逆變器與儲能系統轉換器 我們可以看到在家用太陽能系統中,逆變器(PV Inventer)將會迎來成長的動能,如ENPHASE的產品,可以避免傳統太陽能板並聯後,單一區塊發電效率較差,如使用中央逆變器,則會因某區塊發電效率差而導致整個系統的發電效率低落,微逆變器將透過幾個太陽能板串接,可以降低故障排除或是最低發電量影響整個發電系統的狀況,另外,也因為安裝簡單,更利於在住宅市場推廣,基本上20kW以下的逆變器市場已經是微逆變器的天下。 而儲能系統轉換器也將隨著太陽能住宅市場的興起,在5kW ESS的部分將會有不錯的成長機會。 雙面太陽能板與太陽能追蹤器 為了提升太陽能發電效率,1990年起便開始有太陽能追蹤器的廠商如ARRAY,推出相關的產品,可以依發電站的日照時間追蹤最有效率的太陽能板角度,並搭載雙面太陽能板也將落於地面的反射光用於發電,這有效提高如雪地等地區的太陽能效率。 風電的部分,根據Mordor Intelligence,預估2019~2024風力發電的新安裝數CAGR=4%,共 355GW,平均每年71GW,離岸為15GW/年。 儘管如此,我們認為風電的挑戰仍很大,主要來自:   尺寸不斷變大的風機渦輪 主流的風機渦輪已經由2010年3.5MW增加至2019年的6MW,直徑來到150公尺,預估2025年時主流機種將是10MW,屆時的直徑將超過200公尺,GE的Haliade-X原型機已經發表,直徑220公尺,Siemens Gamesa也發表其10MW的機型,直徑193公尺,這些都預計在2024~2025時導入商用。為了追求更高的發電效率,風機渦輪不斷增大尺寸,但只要增大尺寸,就會面臨整體風機結構的問題,成本也難以下降。   浮動式風電站 浮動式風電站有助於離岸風機建置成本的下降,在某些地區如地中海、黑海等目前已是可行的方案,但在某些較惡劣的海上環境,則仍待克服,英國與歐洲風機開發商成立浮動海上風能卓越中心(FOWCoE)希望提出浮動式風機的可行方案,NASA也試著將火箭的減振技術用以提高離岸風站在浮動時的發電效能。 永磁體的極限 風機目前是透過稀土製成的永磁體驅動,但在未來不斷追求效率提升下,永磁體將會達到極限,而風機的尺寸也不可能無止盡地變大,所以未來必須透過超導體線圈取代永磁體,降低發電過程的能量損失,以提高風機的效能,目前American Superconductor Corp(AMSC)已經有2MW風機的方案,並獲印度等風場的採用,但在大於2MW風機的部分仍須突破。 風機的回收問題 風機採複合材料的比重高達90%,不易分解,根據歐洲風能協會預估2023年將有14,000個風機葉片退役,也因此,歐洲的材料研發團隊正致力於研究可以循環利用的風機材料,如Vestas希望2025年時提出解決方案,並將葉片可回收率提高至50%。   非同步發電的解決方案   太陽能、風能、水力發電等這些都是間歇性再生能源發電來源(Variable renewable ebergy, VRE),將因日長、季節等而有不同的發電效率,這對電力產業來說充滿新的挑戰,原因是過往我們透過石化能源發電,需求與供給很容易調節,所需承受的不確定性只有石油、天然氣的供給與價格的波段。 我們既有的制度依此建立了大型的發電站,而電力傳輸、配電制度的邏輯都依照大型發電站制度來規劃,當終端電力需求發生變化時,可以透過大型發電站來控制電力供給,以保持彈性,當用電需求高時,即在電網負荷下新增發電站產出,管理方可以透過管理發電廠的生產與預期需求之間的餘裕來控制。 但當我們電力來源中間歇性發電來源佔比越來越的時候呢?我們無法控制天氣、無法控制風力,在原有的電力體制中,透過控制供給來達成供需均衡的邏輯已經不適用,所以以往同步發電的模式必須調整為「非同步」發電的模式,可以預料供電的彈性將為既有電網中帶來許多挑戰,未來的電力系統如何因應「非同步」發電來源呢? 圖4:未來再生能源系統因應彈性的調整(Source:IRENA:Solutions to integrate high shares of variable renewable energy, June 2019)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機構IRENA於2019年6月的G20能源轉型工作小組中提出整合間歇性能源的報告中,認為目前因應間歇性能源挑戰的技術已經存在,但大規模應用以降低經濟成本才是最主要的挑戰,必須要仰賴階段性資本密集的投資,將目前仰賴發電廠為主的電力模式,轉換為一個新的能源系統。   在新的能源系統中,從發電(Generation)、電力運輸(Transmission)、配電(Distribution)、儲能(Storage)與需求管理(Demand Sise management)都須有能力因應電力的彈性調整,才能支應不同部門包含電動車等等的終端需求。 儲能系統(Storage) 如前所述在未來間歇性能源將扮演主要的發電來源之一,間歇性發電的難題在於大量供給時將對既有電網造成過大的負荷,造成須降載(curtailment)的問題,如中國在過去10年大量佈局再生能源,導致在能源供給旺季時需大量降載縮減。 而儲能系統作為增加供電的彈性顯得更加重要。 儲能系統可以吸收電能、儲存並在電力供給與需求間扮演調節的功能,簡言之,當太陽能、風電或潮汐在尖峰時段生產了多餘的電力時,可以透過儲能系統將之保存,等到供不應求時釋放或是將之運輸到電力生產不足的區域,儲能系統也可能在此過渡期與傳統電廠搭配,以更彈性地因應需求。 氫能與燃料電池 電力儲存的方式有許多種,鋰電是目前在消費電子、車用最常見的形式,但當應用在大型電力的儲存上時,由於對礦物(鎳、鈷、錳等)的依賴,與其有限的循環週期,就顯得不那麼適用,而相對地在歐盟發布對氫能的補貼政策,大概可以想像氫能作為未來能源扮演的角色之重。 事實上,氫氣可同時扮演能量儲存、作為動力、作為熱源、甚至是能量運送的傳輸方式之一,只是以目前氫氣的運作的機制來說,當氫作為能量儲存介質時效率低於鋰電池,作為動力發動渦輪時效率也低於電動發動機,作為熱源使用時,價格遠遠高於天然氣,而作為能量傳輸的方式時,成本又是電纜的數倍。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認為這種形式將會是未來能源發展最重要的關鍵之一,原因在於氫能的多種用途,且廣泛存在於物質界,至於成本,我們認為當越來越多國家將碳排放定價,將會導致石化為主的能源價格上漲,屆時可以重新衡量所謂氫能的成本效益,至於傳輸,目前根據我們研究,美國能源部氫氣與燃料電池辦公室(HFTO)在今年7月取得一筆預算,主要是研究在美國既有的天然氣管線中加入混合氫氣的天然氣,並讓終端用戶可以使用,所以,目前氫氣的問題在未來還會不會是問題,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另外,氫也是未來石化能源產業最有希望的替代方案之一。 目前氫氣在石化能源中已經有應用,精煉廠會生產氫氣並用於轉化重質原油,降低硫的含量,全世界最大的氫氣廠商是AIR PRODUCTS & CHEMICALS(APD),採石化能源產收的電力來製氫,也就是我們說的藍色氫氣(Blue Hydrogen),而綠氫(Green Hydrogen)指的是以再生能源為發電源的氫氣。   混合式發電來源(Hybrid Generation)將成主流 未來的發電來源將會朝著混合式的方式發展,混合式包含: 既有發電設備+儲能設備 舉例來說,南加州的Edison's Center Peaker以天然氣發電,但因配置了10MW/4.3MWh的電池,使電廠即使沒有燃燒天然氣也可能供電,另外,儲能系統+間歇性發電源也更適用於許多工業區、校園與住宅,以利自行發電。另外,在許多工業用的園區中,燃料電池+儲能的系統應用越來越廣泛,例如FuelCell Energy就有推出基於碳酸鹽燃料電池的系統,工廠可以透過天然氣或是沼氣發電,過程將產生高熱,用於工業所需,當工廠不需要高熱或有多餘的熱能時再轉換為氫能儲存。   再生能源發電資源+儲能設備 為了解決再生能源間歇性發電的問題,加上因發電時段不同,電流高低會影響電網的電壓與頻率,再生能源與儲能設備幾乎從一開始便是一起發展的。   在太陽能發電的部分,目前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如果依照連接電網的類型,可以分為獨立型、市電併聯(Grid Connected)與混合型三種,簡言之,獨立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是在太陽能板發電後透過充電與放電的控制器,將電力儲於蓄電池中,如常見的太陽能路燈就是這樣的形式。 市電並聯系統,結構上更簡單,只有太陽光電組列、直流/交流轉換器(PV Inventer) ,當有多餘的電力時,則連接回主電網,混合式的太陽能則在獨立型太陽能系統中又多了整流器等,既可蓄電,也可轉回電網。 而離岸風電在發電後除可透過電纜回傳陸地的電站,亦可透過風電發電產生的電能制氫儲存,抑或再轉氮氣後運輸,可以參考下圖5。圖5最上方1(a)的解決方式是將風能發電後用於電解水,產生氫氣後壓縮儲存,在透過運輸船運送回內陸,1(b)的形式則是將發電後的電力用電纜傳回內陸,在港口電解後以貨車運送氫氣,而solution 2則除了解決綠氫的問題外,也希望解決石化產業的能源問題,方案是在海上設置石油與天然氣平台,並以綠氫驅動石油與天然氣後直接透過天然氣管線回傳內陸。   多種再生能源混合發電資源+儲能設備   在歐盟提出未來離岸風力發電的模式中(如下圖6),可以看到歐盟正在離岸再生能源中試著研發除了風電外的發電來源,包含潮汐、離岸太陽能、離岸波浪發電、海藻升質能源發電,並在2050年前提出不同的發電目標。 其中在荷蘭的北海已經有實驗性質離岸的太陽能發電站上線,預計2020年年底將會達到50kW的發電量,我們可以預期離岸未來會存在不同發電源可能可以共用儲電、制氫與陸地運輸的設備,形成混合式的發電站。       電力需求端彈性:分佈式能源、微電網與數位化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機構IRENA所提出因應間歇性發電能源的彈性制度中(圖4),在處理發電量與需求量的波動時,電力運輸與配電也都必須改變,變得更即時、更有彈性,在IRENA提出的彈性的解決方案中,包含需求端的彈性與系統儲存的彈性(如圖7),未來除了在發電端與運送端透過儲能有更多彈性外,需求端也將透過分佈式能源(DER)為電網增加彈性。   分散式能源(或分散式發電)指的是電力系統的去中心化,透過小型的太陽能發電站、微型的風力發電系統以及其他私有的發電系統(儀表板後的電力,統稱為Behind-the-meter, BTM,指無須經由電表便可使用的電力)。 小型太陽能與微型風力發電系統容易理解,而BTM私有的發電系統指的是現場生成的電力系統或儲能設備,如家用太陽能板、燃料電池系統等,當民眾投資在這些設備後,無須經由電表便可使用,多餘的電力甚至可以賣回電網,另外,也可能出現某些集合住宅、工業區域、校園等除了私有的發電與儲能設備外,又包含電力的傳輸系統,形成微電網的概念(Microgrid)。 根據Modor Intelligence, 2020~2025的微電網CAGR為19.08%,在這趨勢中,已經有許多廠商提供了有趣的產品,例如德國的SONNEN已經連結了超過3萬戶家用電力的網絡來平衡區域的電力,又如美國的Clean Spark提供控制、集成多種發電來源到終端連結外部電網的管理模式。 而數位化在實現分散式能源的過程扮演重要角色,未來將會透過IoT物聯網的技術連結設備與電器、並透過智慧電表、傳感器等精細地掌握即時的需求,最終在分散式能源中及早調節電力,甚至透過加密貨幣完成智能合約(這也是Clean Spark收購加密貨幣數據中心的原因吧)。 另外,可以想見未來也需要一個更大的區域互聯電網,當區域之間的電力供給不足時,可以即時規劃並即時響應調節供需。目前各國的電網制度不一,有些國家的幅員廣大,電網是透過州政府與民營電力運營商之間運營,政府需要介入更多以形成電網互聯的模式,據以調節不同電網之間的供需。 目前在分散式電網中已有許多新的商業模式,尤其在電力服務的方面,非常值得關注   另外,在硬體的部分,我們認為高壓直流電HVDC、與新的DCR(Dispatching Control Room)將會興起。   電力傳輸過程中,隨電壓提高損耗的電能將會更少,此時採用高壓直流電(HVDC)便較交流輸電更有優勢,觀察歐盟對再生能源的研發項目,便包含採用高壓直流電的研發,並希望在2030年前安裝第一個多種供應商與多種終端之間的互聯HVDC系統,這將會有利於電網與電網之間、跨界電網、發電資源(尤其風電)到電網之間的互聯。   而由於預期電網將會變得更加複雜,只要電網出現不定期故障或損壞,就會造成管理上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故障、損壞的管理(Dispatching Control Room)也將會有新的模式。   終端需求電力化   過往我們透過石化燃料產生動能,推動汽車、飛機、船等運輸工具,而今天我們有Tesla引領的EV車,不只如此,Airbus在今年九月發表混合翼體且有更長機身的機型,目的就是為了將氫氣納入儲存,作為飛機的能源之一,而Vision Marine Tech也已經發表多款以鋰電池驅動的電動船,還有更多的氫能車用於公車、工作運輸如起重機等。 而在建築領域,現今大多數的區域多以天然氣、燃煤產生暖氣,而Tesla已經在Model Y中發表了新款的熱泵,將電池系統、驅動系統的廢熱調節進行熱交換,如果你以為Tesla的熱泵只是EV車的應用,那你更應該看看歐美近年對熱泵的需求,根據Global Market Insight的預估,2019年時熱泵的市場約480億美元,預估至2026年將以複合成長率5%的速度成長,主要是住宅節能系統中的家用空氣熱泵。 另外,重頭戲還是在工業用的領域。 目前工業用熱主要仍以石化能源產熱為主,但SSAB、Vattenfall與LKAB、以及另一個團隊--Bill Gates投資的Breakthrough,也正研發完全以再生能源、氫氣等來取代石化能源工業產熱的模式,還有其他的燃料電池廠商也致力於在傳統石化產業中採集氫能蓄電。 這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將是氫氣的成本,預估當綠氫成本下降到每公斤0.25歐元時,所生產的鋼鐵將開始有競爭力,而綠氫的成本取決於1.再生能源的成本 2.電解技術與電解器的成本 3.工廠的運行能力,這也是歐盟在今年規劃將電解槽的產能在2024年增加到6GW(目前是60MW),並希望在2030年達到40GW,並將這些電解槽用於改造50%的石化工廠,換句話說,歐盟希望透過將電解槽的成本下降,並搭配投注再生能源,將綠色氫能的成本壓低,使其石化產業更具有「綠色」競爭力。 當歐盟明年六月將端出「邊境碳稅」時將成為當地石化產業的機會,但同時也是其他國家石化產業的夢魘。   碳捕獲商用取決二氧化碳工業發展   根據統計,如果目前的能源基礎建設繼續依照現有的方式運作,則每年的氣溫仍將以1.65C的速度上升,所以單寄望於再生能源的發電模式是不夠的,將有更多的資源投資在碳捕獲(CCU)上,目前發電與工業應用仍然佔據2/3世界的碳排放,而這代表了一個巨大的碳捕獲市場。 碳捕獲顧名思義就是從天然氣等石化發電廠或工業設備中分離、濃縮二氧化碳廢氣轉成液態再進行運輸、封存,依照Research And Market的預估,在2020~2025年間碳捕獲的市場將從16億美元成長到35億美元,複合成長率約17%。 目前在碳捕獲的市場中有許多廠商都進行研發與試驗,許多歐洲公司在這項發展上值得關注,如Aker Solutions、Schlumberger、Carbon Clean、工業氣體公司如Linde等都大力發展這個項目,而在美國,例如FUELCELL ENERGY也與英國的Drax Power Station 測試其SureSource Capture 的碳捕獲技術。 碳捕獲的技術並不是問題,但目前的成本仍很昂貴,離大規模商用需有兩個方向的創新: 碳捕獲的成本 目前從發電廠、工業設施碳捕獲後的成本約是80美元/公噸,可以預期在大規模適用、更有效率的碳捕獲技術下,成本有機會下降一半。 二氧化碳的商用價值 除降低碳捕獲的成本,亦須增加所捕獲的二氧化碳商用的價值,所帶來的收入才能使碳捕獲的商業模式變的可行,目前有許多廠商都在探索二氧化碳的工業用途,例如Covestro在2014年起便開始發展二氧化碳技術,將碳捕獲的二氧化碳用於製造低成本的環保塑膠(備註1)用以製造床墊,台灣的長春化學、東聯、奇美也都有利用工業產生的二氧化碳在製為其他產品的模式,亦有將二氧化碳用於混擬土。   實務上將二氧化碳從氣體的形式轉換為工業用品需要大量的能量,除了政府的政策外,仍得說服工業界,相比石油這種同樣可合成為塑料,又可作為燃料的原料來說,二氧化碳在工業用途上真正的經濟效益。   接著我們有機會將以更多篇幅,詳細介紹在這些趨勢下掌握住機會的公司,其中大多數是國外的公司,但亦有一些台灣的公司在這些領域相當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果。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再生能源#碳捕獲#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微電網#邊境碳稅

投資市場

2021再生能源產業

隨主要先進國家提出在2050年達到0碳排放的目標,可能所有人都留意到了,不只是公部門越來越重視這項議題,許多投資銀行、私募基金也開始推廣ESG投資,而其中「乾淨能源」是其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   事實上,「乾淨能源」的題材每幾年就會受到資本市場注目,像是燃料電池廠商在1999~2000年間的大幅上漲,燃料電池廠商Ballard在1999年12月股價28元,而在2000年3月時股價來到高點144元,當年另一家燃料電池廠商PLUG從150元漲到最高1,560元,Fuelcell Energy從250元一路狂奔2000年10月股價來到7,833元,而2020年12月的今日,價格剩不到10元。 太陽能也有大起大落的故事,隨石油價格高漲,2006~2008年期間市場前景大好,薄膜太陽能廠First Solar在2006年從23元上下漲到2008年的5月高點317元,同時間SunPower從17元漲到107元,台灣昔日的股王益通2006年掛牌一路上漲到1,205元,現在已下市。   據B-Go團隊評估,過往喊了多年的新能源產業,隨著諸多外在與內在原因將會有重大的變革,我們將透過分析各國能源政策開始,想像未來能源產業的概貌,再進一步分析要達成能源轉型,可能需哪些新技術、新商業模式來驅動,首先,我們從再生能源在未來十年的契機說起。   再生能源產業的契機   如果我們翻開每一個嶄新、具破壞性的創新、長期趨勢與資本市場短期波動三者之間的連動,總存在同樣的deja-vu。 千禧年科技泡沫將各種.com公司捧上了天,但科技公司也因此有非常充沛的資金鋪設光纖網路,讓網路使用的成本大幅下降,也才有在那之後網路通信應用的爆發期。   同樣地故事發生在再生能源,在歷經資本市場大幅的注資與評價劇烈震動後,現今再生能源的價格越來越有競爭力。今年5月美國能源管理局發布年度統計,美國從1885年至今130年期間,2019年時,再生能源首次超過煤炭的發電量(如圖1)。   在發電的部分,美國能源資訊管理局(EIA)的數據顯示2020年時發電的占比為:   天然氣37%,燃煤24%,再生能源與核能都是19%。 但到了2050年,EIA預估:   天然氣36%,燃煤13%,核能12%而再生能源躍升為最主要的發電來源,比例來到38% (詳見圖2)。   哪些原因使得再生能源變得可行? 1. 傳統燃煤、核能電廠逐漸退役   根據EIA統計,假設未來石油/天然氣的供給量高的情境下,將會加速核能、燃煤發電廠的退役,而減少221G.W,而在低石油/天然氣供給量下,則核能、燃煤發電廠退役數量會減少,但很能會加速太陽能與風能的安裝量使太陽能、風能合計來到發電量742G.W。 2.再生能源成本逐年下降,預期不久後對比石化能源可達價格競爭力。 有諸多的證據都顯示,再生能源的成本已經逐漸下降,甚至可以跟石化能源相比。 EIA以電力均化成本(LCOE)與電力均化避免成本(LACE)推估,簡化一點大致是LCOE代表電力包含設廠等設備後的均化成本,而LACE則包含電廠到電網後所產生的價值後的成本,當LACE>LCOE時,代表在經濟上這項能源具有經濟上的吸引力。 根據EIA推估,至2025年時燃煤與核能將會失去經濟上的吸引力,而天然氣與太陽能將成主流,如果時間更拉長一點,隨科技演進到2040年時預估岸上風力將會具有最佳的經濟效益。(如圖4) 圖4:能源價格預估(來源:美國能源資訊管理局/期間:西元2025~2040):X軸為LCOE,Y軸為LACE。LCOE是能源包含設廠等的電力均化成本,而LACE指的是電廠到電網的價值,當與LCOE一起比較時,可以用來反應新的發電項目收入與成本的對比,當LACE(Y軸)>LCOE(X軸)時,則代表在經濟效率上,設立新的發電項目具有吸引力。   3.各國疫情結束後可能透過綠色轉型追求復甦   包含中國在十四五中預期將會加強乾淨能源的投資,美國總統大選Biden當選可預期將會投資再生能源,加上歐盟的Green Deal等,各國不約而同地將政府投資的方向放在因應氣候變遷上,這將會對產業產生巨大的推力。 我們認為這將是一個長達10年,甚至更長遠的重大產業轉型,也將會出現中長期的投資機會,我們會先從宏觀的政府政策方向講起,再細分產業,最後會從這些脈絡中找出有可能掌握這些成長機會的公司。 在此B-Go團隊將不會鉅細靡遺地分析能源政策的效益,對比政策的效率性,我們更關注有哪些產業將會出現重大的機會,更有利於台灣的產業與投資人進一步佈局。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再生能源

投資市場

印尼國企整併發展EV車供應鏈

鎳礦成EV車戰略資源,最大產地國印尼希望5年內可在地生產包含電池模組的關鍵零組件,希望取代泰國成東協最大汽車組裝國,並以本地人口支持汽車生產聚略,近期整併三家國企,開始與寧德時代、LG GEM洽談投資。   1.磷酸鐵鋰取代三元電池,並走向高鎳化後,鎳礦成EV車的戰略資源,有利鎳礦國家向世界車廠談判,並提高車廠投資設廠的比重,有利於鎳礦國家產業轉型甚至形成供應鏈,印尼鎳礦產量與品質居世界首位,國家政策亦高度支持電動車供應鏈落地。 2.MIND ID,Pertamina與電力廠PLN成立控股公司只是資金位移的第一步,未來可以想像,這間公司將代表印尼與其他車廠進行商業得談判,不久後應該可以看到印尼的EV車供應鏈生態。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2020/10/15時印尼礦業公司(MIND ID)的CEO Orias Petrus Moedak表示,將由三家國營企業MIND ID,天然氣與石油公司Pertamina與電力服務公司PLN合組新的控股公司,並與LG GEM,寧德時代展開120億美元的投資項目,希望發展印尼的電動車產業,如果有留意,Tesla不久前才提出可能將在印尼設廠的消息,為何印尼對電動車的電池來說這麼重要?   為何是印尼?   印尼是全球鎳礦的最大生產國,供應全球2/3的鎳礦,次要國家是菲律賓,以鎳礦的儲量資源來說,印尼也是全球第一,接下來才是澳洲與巴西。 由於鎳礦分為紅土鎳與硫化鎳兩類,2009年前硫化鎳是生產不鏽鋼的工藝主流,硫化鎳主要分佈南非,加拿大與俄羅斯,紅土鎳則集中在南北回歸線一帶的熱帶國家,但隨著含鎳比例高的硫化鎳開發枯竭,紅土鎳的產量在2009年以後已超越硫化鎳,紅土鎳的產國印尼與菲律賓是兩大出口國,合計佔市場超過50%,但因印尼紅土鎳的含量較高,平均含量約1.5~2.5%,遠高於全球平均1.28%,所以品質更佳。   鎳為何重要? 在電動車電池需求興起前,鎳礦的主要用途是不鏽鋼,在2018時佔所有應用的69%,但在電動車電池的需求興起後,預估到了2040年,鎳礦用於鋰電池的生產佔比將提高到31%,不鏽鋼將只剩47%。(見圖) 鋰電池主流技術分為兩種,三元電池或是磷酸鐵鋰電池,在三元電池的正極材料中,鎳是與鈷,錳同為主要原料,不過因鈷稀少且價格高,而根據研究,在電池中如果鎳的含量更高,則電池的續航力與循環次數表現越好。 LG GEM供應的三元電池NCM 811與NCM 622分別含鎳鈷猛的比例80%,10%與10%,而較低階的電池NCM 622,含有較少的鎳,隨著鎳密度提高,電池的續航能力也越強,NCM811已被VW所採用,而在不久前Tesla的電池日,Elon Musk也宣布將在長程版的Model 3續用NCM 811。 至於另一種技術磷酸鋰鐵電池,目前也已量產,但因密度較低,主要用於短程版的電動車電池。 印尼禁止鎳礦出口的原因?   2014年以前印尼鎳礦的出口是以原礦與粗加工礦石的型態出口,而印尼政府為了推動礦業中下游的發展,2014年以後禁止這種形態的出口,菲律賓在2014~2016的這段時間成為最大出口國,直到印尼政府在2017年有條件放寬後(鎳含量1.7%以下可以出口),才又回到第二名。而在2019/10/28印尼政府又提前原訂2020/1/1的出口禁令,用意也是希望加速下游廠商投資當地,或採當地生產的鎳鐵。 2018年時,印尼政府發布”印尼4.0”的國家計畫,希望引進國際大廠提升國家的製造實力,其中,電動車,包含電動機車,電動巴士,電動汽車都是重點策略。 對電動車產業而言,假設磷酸鋰鐵電池電池密度與效能無法提升,仍須透過三元電池以支應長程版的情況下,或許在生產地或是電池模組的製造將會更接近礦區,亦符合近期印尼三間國營企業合資控股公司的企圖,他們希望將電池產業的生產製造甚至回收都留在當地。   印尼鎳礦的主要玩家是?   中國企業很早就在印尼佈局鎳礦,印尼蘇拉威西島的青山園區是以中資青山集團為主的鎳鐵園區,其他還有中國的德龍鎳業,金川WP等,並在印尼政府政策調整下,已經發展採礦到生產鎳鐵的垂直整合體系。2019年時,印尼的莫羅瓦利工業區正式動工,這是約七億美金的投資案,主要規劃用以生產大量的鎳與鈷礦,投資方包含中國的電池回收業者格林美與日本Hanwa。 為何印尼不是跟松下,而是跟中韓的廠商合作? 日本佔有印尼目前本地汽車市場市佔率高於90%,亦幾乎壟斷其生產供應鏈,但日本主要車廠Toyota在電動車的發展策略不如其他國家積極,希望透過Hybird逐步汰換,但印尼擁有全球第一的鎳礦,自然希望電動車的發展更迅速對他們更有利。   印尼目標:東協最大汽車生產國 電動車廠商已意識到鎳礦對電池的重要性,據聞,Tesla對鎳礦非常敏感,已經成立合資公司與印尼政府展開投資的談判,亦在南美洲與另一鎳礦產區巴西評估成立工廠的可能性,在巴西,主要開採貴金屬的公司TechMet已經取得USIDFC的資金,主要就是為了鎳與鈷礦。 但印尼除了鎳礦,更重要的是他們國家龐大的人口以及可預期的本地市場,也因而吸引了非常多的資金。 軟銀投資Grab後,亦計畫要在五年內針對印尼境內的電動車,再生能源等標的投資5億美元。中國的比雅迪BYD亦與雅加達公共汽車合作推廣電動公車,並與當地的Bluebird計程車公司合作推廣電動計程車。至於韓國的現代汽車,已在2018宣布投資8.8億美金在印尼設廠並用於生產電動車,日本Toyota亦將在2022年在印尼量產Hybird混合電動車。Honda與Panasonic在印尼合資成立公司,希望發展更換電池的計畫。 另外,由於EV車廠也很重視符合環保的開採工程,所以可以預期,除了礦區外,掌握環保與效率的開採技術也將是關鍵。 印尼在近幾年積極地以自身資源,吸引各國資金進駐,並以政策,租稅優惠,希望汽車生產者能落地生產,以希望能在五年內完成電動車零組件都在印尼生產,而成為東協最大的汽車製造國的目標。     整併國企是印尼政府未來進行商業談判的第一步 MIND ID,Pertamina與電力廠PLN成立控股公司後,未來可以想像,這間公司將代表印尼政府與其他車廠進行商業得談判,不久後應該可以看到印尼政府推動更多的政策,以利其EV車供應鏈生態成型。   對台灣的產業有何影響? 台灣的美琪瑪,康普都有生產硫酸鎳,美琪瑪主要是生產觸媒,但透過與日商戶田合資的公司美戶生產硫酸鈷/硫酸鎳與鈷酸鋰等。康普主要生產正及材料,以硫酸鎳為主,亦是特斯拉的上游,主要供貨給松下Panasonic後間接出給Tesla,約佔其營收20%。其他中下游廠商,如果是供貨給OEM廠商的,在海外佈局方面通常會跟隨OEM廠商,而印尼本次在電池領域結盟的對象LG GEM與寧德時代,在供應鏈關係上與台廠較無關聯。 台廠中,雖然美琪瑪在印尼有設分公司,但或更像是負責採購與貿易的據點,真正對應印尼的電動車/電動機車領域有直接投資的是光陽機車,不只於1995年便於當地設廠生產機車,近年更投資Grab,其EVscoot也已打入印尼電動車市場,只是目前市佔率仍不高。 只是可以預期印尼將會吸引越來越多的EV車供應鏈,台灣這些上游廠商該怎麼辦?在策略思維上可以評估兩種方案應對: 善用東協稅率優勢 由於已有許多台廠進駐越南等東協國家生產,對傳統燃油車的市場而言,由於印尼的燃油車市場高度掌握在日本廠商,非常封閉,所以,如果非日系供應鏈的零組件廠商來說,基本上在燃油車領域,並不是一個好的切入點,或許僅能切入AM市場,但將面臨中國與越南的低價產品競爭。但若是電動車的零組件,則以目前來說,印尼政府為了發展電動車產業,針對某些關鍵零組件應該仍會維持零稅率,則已在東協成立生產基地的台商,可透過關稅優勢切入。 與當地合資設廠 由於印尼政府對電動車非常積極,其總統發布行政命令希望在五年內,都可以在印尼生產電動車的關鍵零組件,這位電動車在亞洲的生產聚落提供了內外有利的條件,可以預期,如果Tesla最終與印尼談判順利,則將帶動更多廠商至印尼生產,將會帶起另一個電動汽車生產聚落,甚至取代泰國汽車工業地位。     參考資料:Wood Mackenzie By B-Go情報團隊-如需引用轉載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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